变卖公告
安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0时起60日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安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日,如果有竞买人在60日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安平县鹤煌西道188号五洲国际时代广场B08幢0202号
房屋建筑面积:34.89平方米
起拍价为110085.12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二)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60-8608。拍品咨询:0318-7591810 祝法官(工作时间内);本院暂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电话咨询。
(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无论看样与否,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变卖活动以及变卖标的物的重要说明:
(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对于因查找不到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而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开始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程序结束的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变卖标的物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程序结束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法院负责变卖成交后变卖标的的清场。
(五)本次变卖已根据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变卖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确定参考价时不一致的风险及确定参考价之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动产类财产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平支行,账号:13001717708050528101。)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318-7591810祝法官
拍辅咨询电话:15833189372 张女士
监督电话:0318-7591050
联系地址:河北省安平县为民西街382号
安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变卖须知
安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安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 60 日,如果有竞买人在 60 日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 24 小时竞价程序,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动产类财产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无论实地看样与否,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平支行,账号:13001717708050528101。)
变卖成交后,竞买人经法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安平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安平县为民西街38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自行承担逾期办理导致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318-7591810祝法官
拍辅咨询电话:15833189372 张女士
监督电话:0318-7591050
联系地址:河北省安平县为民西街382号
安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